关于做好《2016届毕业生求职推荐书》相关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招生就业处     阅读量:    发表时间:2015-10-09

各二级学院:

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启动,为做好毕业生求职推荐工作,现将《2016届毕业生求职推荐书》(以下简称推荐书)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工作要求

1.发放范围:2016届全日制本科学生。

2.推荐书由学校统一设计制作,是毕业生提供给用人单位的主要推荐材料,是毕业生择业阶段用来证明身份及基本情况的有效凭证,也是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。因此,推荐书填写务必认真、求实、清晰、美观。

3.毕业生本人要如实填写推荐书,如有虚假信息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推荐书必须加盖学院印章和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专用印章,方可生效。

二、使用方法

推荐书原件每生只有一份,毕业生在未确定意向之前,可向用人单位提供复印件。确定就业意向后,方可将推荐书原件交与用人单位。

三、填写方法

1.学生可自行选择手写或打印的填写方式(如选择打印版,则纸质版自动作废,并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回收,上缴)。学校统一发放每生一份纸质版推荐书,打印版下载地址为:招生就业处(http://zjc.tsnc.edu.cn)网页的“下载中心”栏目。

2.推荐书填写不得缺项、漏项,没有的要填写“无”。

四、审核要求

1.各二级学院须严格审核毕业生所填内容,确保准确无误。

2.二级学院收集并汇总毕业生名单,加盖学院公章,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依此名单审核鉴证推荐书(附件1)。

五、工作时间安排

1.10月8日,请各二级学院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(行政楼209室)领取本学院毕业生的空白推荐书。

2.10月10日-10月25,为学生填写,各二级学院审核,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盖章。

3.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收齐本单位毕业生推荐书,做好汇总,在上述时间将推荐书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盖章。

六、遗失、补办安排

推荐书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要补办的,毕业生凭《天水师范学院毕业生申请<求职推荐书> 审批表》(附件2),到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。

七、其他事宜

毕业生离校后,学校不再出具推荐材料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招生就业处

2015年10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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