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分管校长领导下,全面主持招生就业处的工作。
二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(市、自治区)有关招生、就业创业工作的法规、方针和政策,制定学校普通本科招生、学生就业创业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做好与主管招生、就业的上级部门和其他院校主管部门的联络工作,及时掌握并了解有关招生、就业方面的信息。
四、协调学校相关部门和各二级学院,做好招生、就业工作指导和信息沟通。
五、组织做好各种招生宣传和毕业生推介工作,扩大生源范围,提高生源质量,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。
六、做好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调研统计和分析工作,为学校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依据。
七、做好年度招生与就业工作的总结,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,听取各方面关于学校招生、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向学校汇报有关情况。
八、抓好处内干部队伍建设,组织人员培训、研讨和学习,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九、接待有关招生、就业工作的到访嘉宾,处理有关招生、就业工作的重要来电、来信。
十、负责做好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